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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6-06 10:52:54 来源:辽宁理工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松山校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滨海校区: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金山大街二段3号

  松山校区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物流工程、工程管理、风景园林、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网络新闻与传播。

  滨海校区招生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器人工程、电机电器智能化。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5811.7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7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3365元;图书76.4万册,生均图书106.6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有4人间和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根据各专业学生住宿地点和录取学生男女生比例,制定具体宿舍分配方案。4人间实行网上预定分配制,6人间实行集中统一分配制。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根据所在校区及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

  松山校区住宿费标准:3600-5500元/年/生;

  滨海校区住宿费标准:4500-5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4)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宿费减免政策。

  (5)绿色通道。对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六、录取方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省市,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的高考成绩,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物理的高考成绩;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的高考成绩。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学校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科类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数学、语文的高考成绩,选考历史学科类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语文、数学的高考成绩。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6-6086088

  传真:0416-6086077

  网址:http://www.lise.edu.cn/

作者: 编辑:耿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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