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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出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施办法

2022-05-19 11:09:28 来源:未来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的全面协同育人机制,近日,宁德师范学院出台《宁德师范学院关于构建新时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是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2021年秋季新学期伊始,由学校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学工部(处)具体负责,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研究上级文件精神,调查走访10个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和政工干部以及师生代表300多人,充分吸收兄弟院校经验和师生意见,经充分酝酿,研究制定该实施办法。

  办法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五个方面的实际表现与综合素质水平,其中德育评价分占比20%、智育评价分占比65%、体美劳育占比15%。办法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政工人员评价与专任教师评价相结合、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学生进行过程性、立体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各种奖励、资助和就业推荐等的基本依据。

  办法创新性提出“德育评价分由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和专任教师评议小组综合评价计算”“专任教师评议分为当学年任课教师代表德育评价成绩平均分”“学生德智体美劳育奖励分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挂钩”,突出加强“政工人员”“专任教师”这两类人员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政工队伍和专任教师队伍的协同育人作用,积极推进两支队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中的深度融合。

  学校表示,该办法试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着力构建可借鉴可复制的新时代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讯员:宁德师范学院 吴鉴)

作者: 编辑: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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